投诉内容:
长安汽车经销商东莞市安田汽车公司搬离后未通知客户导致买车送的4次保养无法履行(存在跑路嫌疑性质),先后4次主动电话联系长安汽车厂家反馈未果,厂家不履责,要求赔偿客户相关损失:
1)2022年2月于长安镇安田汽车公司购买长安CS35 PLUS一台,达成了总共送4次保养的协议(写入了合同中,合同被安田公司拿去办理抵押未归还),当时跟业务员刘凡索取保养券时答复是不需要提供保养券,安田公司系统有记录,过去保养时直接报姓名即可;2)23年4月6号跟4S店约好过去做保养(首保后没再做过保养,故送的4次保养一次都没用),到了4S店后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是美盛公司,安田公司搬到佛山去了,要求我们去佛山去做保养;3)4月6日下午打长安汽车厂家电话投诉,后面10天接连打了3次投诉电话未给出任何处理。安田公司撤走未打过任何电话和未发过任何信息给我们,纯属于跑路,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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