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6年10月购车,2017年9月第一次发现漏油,4S店维修厂家索赔更换了执行缸总成,更换后于2018年3月第二次发现漏油,回4S店维修,4s拆波箱更换执行缸衬垫,现在2018年8月第三次发现漏油,而且漏油情况比之前两次都更严重。之前两次只是油渗出未成滴,第三次漏油已经开始滴落。3次漏油都是在发动机与波箱连接处。返4s店索赔,4s店员工反馈按照相关保修条例2年5万公里同一问题维修两次可以申请更换波箱总成,但是厂家回复第二次维修4s点并未录取系统,系统显示只有一次维修记录,所以只同意继续更换执行缸总成。4s店是厂家授权的,未录系统是4s责任厂家一样要担责,而不是转嫁消费者,我的车在不到2年内已经两次因同一问题拆波箱大修,绝对不同意用没有任何改善意义的方式再拆波箱大修。不同意更换执行缸无效的情况下还反复更换执行缸,要求厂家必须赔偿更换波箱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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